您好,欢迎来到宝辉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热线:0755-27368507
深圳市宝辉正宏税务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司最新动态 >

公司最新动态

日期:2019-03-20 17:16    来源:未知   
  • 财政部 
  •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9〕31号
  •  
  • 广东省、深圳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大湾区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

      四、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废止。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3月14日

  •   链接:财政部税政司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就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答记者问
  • 专业的安全评级

  • 深度解读CTA

  • 实时同步优质服务

  • 严谨税收风险控制

  • 专一的可比性分析

关于我们
帮助中心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宝辉微信公众平台

宝辉微信公众平台

立即关注宝辉公众号了解最新活动

立即关注宝辉公众号了解最新活动

客服热线
0755-27368507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08:00-19:00
深圳宝辉正宏税务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转载必究 Copyright © 2006-2020 poptimes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08123475-号